三次递交
上诉后终获批
设计师
背景
W是活跃于影视与音乐领域的杰出设计师,O-1申请历程一波三折:首次加急递交因移民官误判需要工会信被拒;第二次因"未来项目缺乏杰出荣誉"再遭拒绝;第三次以旅游签入境转申时又收到RFE,需证明旅游期间未从事工作。
难点
案主曾设计过一款电子烟包装,在加州部分时段合法但联邦层面不合法,成为RFE中的敏感点。
策略
针对第二次的不合理拒绝提起290B上诉,并提供其他类似项目已获批的先例作为佐证;针对第三次RFE则详细说明旅游期间的行为边界与未来工作不违反联邦法律。
结果
历经三次递交与一次上诉,W最终成功获得O-1签证。
